学法、知法,让生活更幸福


发布时间:2018-09-26

大家好!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制?

我相信大多数人会觉得法制就是法律,其实不然。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一致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的法律和制度。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史,一叶一枝总关情。

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引用。

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来完善社会体系。

我们生活在法制过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

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的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的标准做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央视《今日说法》有一栏节目叫“冰冻的花季”,讲的是一名体育老师因为疏忽大意,将花季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选拔“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被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后,这名老师才明白,冒牌老师是打着招生的旗号从事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样的事情也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收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面对校外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

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社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

法制在心,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会伴随着我们。

有句古话“没规矩不成方圆”,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就要求人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刻约束和规范自己。

法制在我心,快乐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生活一片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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